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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第八章  事工组织 

      第三十七条 本教会事工运作实行分工合作的原则(彼前4:10/11),设有:教导组、福音组、青少年组、祷告探访组、事务组、文艺组、财务组。各事工组组长由议事会根据神给各人的不同恩赐选举产生,工作计划和经费开支的预算,必须在每年大议会前,提交扩大会讨论。

      第三十八条  教牧组

      一、宗旨:高举耶稣基督,遵行圣经教导,做好讲台安排工作,确保讲台信息的供应,并做好讲台信息的把关,确保信仰的纯正。

      二、组织:正组长由特别恩赐的议事员担任,副组长由具备教导恩赐的同工担任,成员若干名。

      三、工作:

      1、工人差派:各类聚会讲道工人的差派和邀请。

      2、信徒培灵:使信徒能够离开基督道理的开端,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。

      3、同工学习:安排和组织同工定期学习,提高义工的事奉和工作能力。

      4、施洗圣餐:定期做好二大圣礼工作,使主的恩典和应许归属众信徒。

      5、婚丧礼拜:按照主的教导,“与喜乐的人要同乐,与哀哭的人要同哭。”

      6、节日庆典:使教会团契有更加活跃的气氛,吸引更多的人信服基督。

      7、书刊资料:丰富信徒属灵的生活,充实圣经真理的知识。

      第三十九条  福音组

      一、宗旨:以开荒布道、建立教会、牧养信徒、培训工人为首要天职。以联络教会,共同事奉,互相帮助,彼此尊重,促进合一为基本守则来完成大使命。

      二、组织:正组长由特别恩赐的议事员担任,付组长由议事员或有明显恩赐的同工担任,成员若干名。

      三、工作:

      1、家庭福音事工:

      ⑴每年召开至少一次家庭福音布道聚会,促进信徒家庭基督化。

      ⑵大力开展个人福音工作(特别家庭亲人),让得救的数目天天加给教会。

      2、外来务工者福音事工:

       ⑴每年两次召开福音布道聚会。

       ⑵健全国语夜点聚会,并做好牧养、栽培工作。

      3、外地福音事工:

         ⑴大力开拓福音荒地,牧养基督教会。

         ⑵外出福音布道报告议事会主任,由福音组统一差派。

         ⑶长执、教牧定期前往福音工场施行圣礼、参加议会。

       4、外地培训事工:

         ⑴外出培训由福音组直接安排。

         ⑵带回本教会培训要和教牧组协作。

        5、福音经费:

         ⑴将全年的经费预算开支报扩大会审核通过。

         ⑵设立“补五”为福音专项奉献。

         ⑶如有信徒为福音“专项奉献”,福音款由教会财务组收入(任何个人不可接收),归福音专用。

      第四十条  青少年组

      一、宗旨:关怀青少年的灵性成长,培养教会所需的各类人才,在各行各业为主作美好的见证。

      二、组织:正组长由特别恩赐的议事员担任,付组长由议事员或有明显恩赐的同工担任,成员若干名。

      三、工作:

      1、加强做好定期青少年崇拜工作(查经、祈祷、团契、探访)。

      2、召开一年二次的青年培灵工作。

      3、做好主日的圣经学习和资料供应工作。

      4、做好青年义工和教师的培训工作。

      5、关怀在校及已毕业大学生的工作。

      6、定期举办假期学习班工作。

      7、一年一次的青少年夏令营活动。

      第四十一条  祷告探访组

      一、宗旨:为教会守望,为会众灵魂警醒,堵住破口。

      二、组织:正组长由特别恩赐的议事员担任,付组长由议事员或有明显恩赐的同工担任,成员若干名。

      三、工作:

      1、  周一、三、五晨更的祷告事工。

      2、  一周五祷告合会事工。

      3、周五下午的老年祷告探访事工。

      4、周一和周四下午的中年祷告探访事工。

      5、健全各村、组团的定期祷告探访事工:

      6、疑难病家的陪祷工作,如需要住在教堂里祷告,要报议事会审核(需有病者亲属陪同)。垂危病人和传染病人不可住在教堂里祷告。

      7、做好临终陪祷工作。

      8、及时调解信徒之间的纠纷。

      9、及时汇报特困急需帮补的信徒家庭。

      10、及时汇报可疑情况,防止异端入侵。

      第四十二条  事务组

      一、宗旨:配合各事工组工作,管好堂内一切设施。

      二、组织:正组长由特别恩赐的议事员担任,付组长由议事员或有明显恩赐的同工担任,成员若干名。

      三、工作:

      1、值日值班。

      2、车辆保管。

      3、会议后勤。

      4、环境卫生。

      5、水电消防。

      6、教堂修缮。

      7、食堂总务。

      8、婚丧服务。

       

      第四十三条  文艺组

      一、宗旨:以多姿多采的活动,丰富教会生活,为福音服务。

      二、组织:正组长由特别恩赐的议事员担任,付组长由议事员或有明显恩赐的同工担任,成员若干名。

      三、工作:

      1、铜管乐队。

      2、雅歌乐团。

      3、中年鼓队。

      4、教会诗班。

      5、文艺节目。

      如有外会邀请参加婚丧礼拜、教堂落成、福音晚会、节日庆典等,必须要事先报议事会主任审核,如长途路程报议事会审核后,方可接受。

      第四十四条  财务组

      一、宗旨:加强教会财务管理,保证教会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转。

      二、组织:正组长由特别恩赐的议事员担任,付组长由议事员或有明显恩赐的同工担任。选立具有帐目管理恩赐的忠心同工为司库、司帐,成员若干名。

      三、工作:

      1、审核开支:审核各事工组全年经费预算开支计划,汇总后报给议事会备案。

      2、财务管理:

       ⑴所有奉献款由财务组收入,一切开支由财务组支付。

       ⑵经财务组清点后的奉献款,由司帐记帐、交司库入库保管,做到日清月结。除备用金外,现金当日一律储蓄银行。

      ⑶教会奉献款个人一律不准外借、挪用、混用,教会之间调济由议事会决定。

      ⑷计划预算内的开支,凭票据写明用途,经手人和事工组正组长签字、再由议事会主任审批后,方可给予报销。

       ⑸计划预算外的开支,一千元以内(含一千元),凭票据写明用途,经手人和事工组正组长签字、再由议事会主任审批后,方可给予报销。超过一千元需报议事会审核决定。

      ⑹数额较大的项目支出,要作必要的说明,方可报销。

      ⑺要做到取数准确,上报及时,帐帐相符,帐款相符,帐据相符,帐物相符,每月应有报表,呈报议事会。

      ⑻财务组应在年终向大议会汇报全年收支情况,一年结帐一年清。

      ⑼帐目一律保密,除教会议事会以外,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准查看。

      3、同工生活:根据议事会决议,给予同工定期或临时的生活供应,免除后顾之忧。

      4、特困救济:对孤儿、寡妇、病残、老人要爱心关怀,经济帮补,定期看望。

      5、建堂救灾:

       ⑴外地建堂募捐经本教会认可:募捐:300元,落成:500元,属本教会牧养的堂点落成,一次性给予三千元。特殊情况由议事会另行安排。

       ⑵一切募捐活动,由教会统一安排,任何个人不准私自领人流动募捐,特殊情况由议事会另行安排。

       ⑶如遇火、风、涝及其它极大灾害,由议事会决定统一救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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