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 > 教会简介 > 本会章程-
第六章 信 徒
第三十条 凡一切参加本教会聚会追求福音真道者称慕道友。慕道友接受洗礼后,正式成为本教会的信徒。
第三十一条 本教会信徒应遵守圣经教训,恪守教会规章制度,乐意奉献,支持教会事工,参与教会管理。
第三十二条 本教会信徒要遵纪守法,爱国爱教,作光作盐,荣神益人,为主发光。
第三十三条 本教会信徒必须参加教会主日崇拜,尽所能参加教会所举办的各项聚会。正常读经、祷告,为基督做美好见证。
第三十四条 本教会信徒如有严重违反主道,污辱主名的行为、有随从异教或异端,离弃本教会信仰及蓄意破坏本教会规章制度的,屡经教会劝戒不改者,给予适当的处罚。
一、当众责备(太18:17、提前5:20)。
二、停止圣餐(林前5:9/11),当众宣布。
三、交往回避(罗16:17、林前5:9/11、帖后3:6/11)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