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当前位置:首页 > 教会简介 > 本会章程
    • 第十章 婚 丧 

      第五十二条  婚礼

      一、教堂婚礼:

      1、要求举行婚礼的一方必须是已受洗的信徒。

      2、婚前要保守圣洁没有同居行为的。

      3、持有合法的结婚证书。

      4、十五天前详细填写申请表,向教会提出申请。

      5、为了确保婚礼时间准确,熟悉程序,新郎新娘来堂联系。

      6、由本教会长执、教牧或邀请外会长执、教牧主礼。

      7、婚礼时除分喜糖外,其它礼品一律不准送。

      8、如外教会信徒要在本堂举行婚礼,由对方教会提供证明,经本会同意,方可举行。

      二、婚前没有保守圣洁的,由本家邀请,教会派同工到家庭给予平安祷告。

      三、未经实行婚礼,如发生早婚,实行停餐处理(期限另行决定)。

      四、订婚后提出解约的,实行停餐处理(期限另行决定)。

      五、离婚或婚外恋的,实行停餐处理。(期限另行决定)

      第五十三条  丧礼

      一、信徒丧礼不可带有迷信色彩,否则教会不参与送殡。

      二、信徒出殡不可影响主日崇拜,如有特殊情况,待散会后方可。

      三、为了信徒丧礼的简俭,参加送殡的信徒一律不可收礼品。

      四、参加送殡的教会乐队、鼓队一律不收费,如邀请外会人员,费用自负。

      五、信徒去世的追思聚会,最好在出殡前半小时举行,如有适合场地,晚上举行传福音聚会。

      六、若是忠心劳苦为主作工的离世,由议事会决定召开隆重追悼会。

    • 历史沿革
    • 聚会安排
    • 教牧同工
    • 组织架构
    • 本会章程
    • 联系我们
    一、传扬:帮助我们完成宣教,
    二、礼拜:帮助我们专注上帝,
    三、团契:帮助我们彼此扶持,
    四、教导:帮助我们信心委身,
    五、服务:帮助我们善用恩赐。
  • Copyright © 2009 基督教阳岙教会 All Rights Reserved.
    教堂地点:温州市新桥住宅区三组团河边 教堂热线:0577-88416202 敬老院热线:0577-8618853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