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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章 聚 会
第四十五条 本教会正常的聚会(包括夜点聚会)按已经安排的进行。有需变动,必须报议事会审核通过。
第四十六条 聚会讲员有教牧组差派,外来不熟悉的同工,一律不准上台讲道。
第四十七条 同工在讲台讲道时,必须要穿正派的服装,合乎圣徒体统,讲道前绝对不可喝酒。
第四十八条 为培养信徒的灵性,满足信徒需要举办的查经会、祈祷会、培灵会、感恩会、见证会、婚礼、安息礼拜等,由本教会教牧组提出计划,经议事会审核通过,交教牧组负责执行。
第四十九条 如要在堂外设立临时或长期聚会,必须报议事会审核通过。
第五十条 本教会不支持任何不合教会规章制度及未经议事会审核的聚会。
第五十一条 主日崇拜守则
一、进堂谨慎脚步,不要随便走动。
二、礼拜有始有终,不要迟到早退。
三、服装端庄整齐,不穿奇装怪服。
四、座位先后有序,不要喧哗闲谈。
五、携带圣经诗歌,不带零食小吃。
六、孩子送到班级,不要影响会场。
七、敬拜以灵以诚,不要自由散漫。
八、听道专心致志,不要打盹睡觉。
九、祷告严肃敬虔,不要东张西望。
十、奉献投入箱内,不要交给个人。
十一、堂内保持清洁,不要随地吐痰。
十二、爱护教会财产,不要损坏私用。


